尖端科技軍事雜誌社

首頁 新聞總覽 羅馬短劍的劍型與戰術:刺砍並用

羅馬短劍的劍型與戰術:刺砍並用

作者:李思平

  羅馬短劍(Gladius)是羅馬軍團兵的標準配備,對於從好萊塢認識它的人,可能認為只是一把普通的劍,而稍微對羅馬軍事有研究的人,則知道它是一把專門用於突刺的兵器,但我們在大部分的時候太過重視它的突刺並與盾牌組合的能力,而忘了羅馬短劍實際上是一把刺與砍並重的兵器,也沒特別注意它在各個時代的設計。

  下文,便是要介紹羅馬劍的四種主要劍型,以及單兵運用的戰術。

 

羅馬劍的四種主要劍型

  依照目前考古發現,我們大致上能發現羅馬劍(Gladius)的劍型能分為四大種,第一種是最古老的西班牙型(Hispaniensis),第二種是美茵茲型(Mainz),第三種是富勒姆型(Fulham),第四種則是龐貝型(Pompeii)。這些劍型的賦名是依據出土物之地點,並非文史資料,而古羅馬人將它們全稱為是劍(Gladius),並與較長的騎兵劍(Spatha)並列兩大羅馬軍隊主力劍種。

 

1.西班牙型(Hispaniensis)

  西班牙型是羅馬劍中最古老的,它最初於西元前216年導入羅馬軍隊,取代了原本使用的希臘劍(Xiphos),並持續被使用到西元前20年。該型劍刃長度在60~68公分,含握把全長75~85公分,劍寬為5公分,全重900公克。

  在特徵上,西班牙型的劍型如同黃蜂腰一般,起先有著帶有弧度的劍尖直到5公分寬,接著在中段帶有弧度的內凹,最後靠近護手處再變寬回5公分。而在所有羅馬劍中,西班牙型也是最長且最重的。

 

2.美茵茲型(Mainz)

  美茵茲型開始出現於西元前20~15年,正好是西班牙型結束使用的時間點,因此合理推斷羅馬軍團在此時開始改用此劍型。相較於西班牙型,美茵茲型的劍刃縮短至50~55公分,但加寬至7公分,全長含握柄為65~70公分,全重約800公克。

  在劍刃的造型上,美茵茲型的劍尖較偏向幾何形,而非西班牙型的弧狀,但劍的中段仍與西班牙型一樣有黃蜂腰。整體而言,美茵茲型較西班牙型更重穿透力表現,但同時保留黃蜂腰以確保劈砍威力。

 

3.富勒姆型(Fulham)

  在西元43年後,羅馬軍團也有使用富勒姆型劍,它的劍刃長度和全長與美茵茲型一樣,但劍寬縮短至6公分,重量也降低至700公克。不過,在劍刃的造型上,它的劍尖角度比美茵茲型更窄,同時消除了原本的黃蜂腰狀刀刃,但劍根處仍較劍刃寬。這些改變顯示此型更重於穿透力,而劈砍威力則較不被重視,或者是在實戰中發現直刃已經足夠,無須特製成較難製造和保養的黃蜂腰狀。

  在實測中,富勒姆型對於無護甲或有護甲的穿透力最好,其劍尖能夠輕鬆鑽過單層鎖子甲的鐵環,並利於使用者進一步施力後,撐開鐵環讓後續的劍尖鑽入,增加對目標的穿深。

 

4.龐貝型(Pompeii)

  龐貝型在1世紀季中後段開始出現,並在該世紀末取代了富勒姆型,成為羅馬軍團的主力劍種。在所有羅馬劍中,龐貝型是最短與最輕巧的,其劍刃縮短至45~50公分,全長縮減至60~65公分,劍寬為5公分,重量700公克。

  在劍型上,龐貝型的劍尖角度接近等腰三角形,劍刃則完全消除掉弧度,變成完全平行。相較於以往的羅馬劍,龐貝型的穿透力不如富勒姆型,劈砍力可能也不如美茵茲型,但它在生產與使用便利度上更優,且構型簡單,也增加了戰場上的可靠度。

  在羅馬時代,工匠對於冶鐵的碳含量和技術掌握仍較為原始,因此窄角度的劍尖確實可能在多次猛烈使用之後斷裂,而改為等腰三角形的劍尖,很可能就是為了增加耐用度。而在龐貝型之後,羅馬軍團便沒有再採用其他種劍型,而僅是在此構型上逐步增加長度,最後在2世紀末期逐步以更長的騎兵劍取代之。

 

羅馬劍的威力與戰術的記載

  由於古羅馬軍團並無任何關於單兵戰技的官方準則流傳下來,因此現代的我們只能從史學家的記敘中想像和推斷出羅馬士兵的戰鬥方式。幸運的是,我們還有幾位史學家能參考,他們分別是在4世紀末著有兵法簡述(De re militari)的維格提里烏斯(Publius Flavius Vegetius Renatus)、西元前2世紀的希臘史學家波利比烏斯(Polybius)、西元前1世紀希臘史學家戴歐尼修斯(Dionysius of Halicarnassus )、羅馬史學家李維(Titus Livius)和曾任執政官的弗朗提努斯(Frontinus)。

  對於羅馬劍的運用,大部分對羅馬小有研究的人抱持的觀念與維格提里烏斯是一樣的,他在著作中提到訓練士兵的劍術時,是訓練他們用刺的,而非砍,同時也因為兵法簡述翻譯成多國語言、易於閱讀且入手門檻低,因此這樣的說法便成中外的流行。然而,維格提里烏斯身處的年代實際上是西羅馬中末,當時的士兵皆使用騎兵劍而非較短的羅馬劍,其招牌的羅馬盾(Scutum)也不再使用,而是用無弧度的橢圓盾,因此他對於羅馬共和和帝國時期的士兵訓練,大多出於本身閱讀到的文史資料和推理,且他亦無軍旅生涯經驗。

  對於他的說法,我們只要看到其他史學家的記載便能翻案,我們先從最早的波利比烏斯開始看起。他是一名活動於西元前2世紀的希臘貴族,且曾經在戰爭中與羅馬人對抗,並在戰敗後遭到俘虜後送往羅馬當人質。然而,由於他的學識受到羅馬人的賞識,被指派到貴族家中成為高等奴隸,最終成為了小西庇阿的好友,並跟隨他到非洲進行第三次迦太基戰爭。對於武器的威力,波利比烏斯是非常了解的,而他在寫歷史時亦將他對於羅馬劍的威力和戰術理解,用以解釋一些比較古早的事件之中。

▲波利比烏斯曾經見識羅馬與馬其頓的衝突,也親眼見過羅馬士兵如何活用手中的羅馬劍。在面對重要部位有護甲的敵人,且突刺無法造成有效殺傷時,他們將會砍向對手的膝蓋或腳踝,讓對手倒地後再用盾牌邊緣擊打至死。

  他曾經提到:「羅馬士兵除了盾牌之外也會攜帶一把掛在右腰間的「西班牙劍」,這把劍在突刺時表現優異,雙面刃也能有效切割,且劍刃非常堅固。」,另外他亦提到了羅馬士兵的戰鬥方式:「羅馬士兵彼此間格約3呎(89公分),在戰鬥上較為獨立,而他們以長盾掩護自己、阻擋攻擊,接著再使用佩劍劈砍和突刺,也因此他們需要較寬鬆的隊形。所以,如果要讓武器發揮作用,同排士兵的間格至少要3英呎,前後也需要」。

  西班牙劍,在那個時代常是羅馬劍的別稱,而在敘事地當時,也是西班牙型羅馬劍當道的時代。

  在波利比烏斯的時代,羅馬軍團佩劍是西班牙型,因此我們可以知道,羅馬劍的運用上是著重刺,但劈砍是常會派上用場的方式,故每位士兵保留著相對大的間隔以利作戰。

  在他之後,還有西元前1世紀之史學家李維(Livius),他曾於著作中提到西元前200年的第二次馬其頓戰爭中,馬其頓軍隊與羅馬騎兵進行遭遇戰後的慘況,其中包括了被羅馬劍砍到的狀況,包括手臂、肩膀被砍落,或者屍首分離等,足見羅馬劍的劈砍威力。在這些敘述中,羅馬士兵使用的也是西班牙型。

  史學家戴歐尼修斯(Dionysius of Halicarnassus )提到,士兵攻擊時,通常會彎腰、蹲低,使敵人的攻擊落空,接著針對敵人的胯下、腰部、胸部刺擊,但他們如果發現這些部位有護甲或難以攻擊,則會用揮砍的方式砍膝蓋或腳踝,使敵人倒地,接著用盾牌敲擊敵人至死。

  最後,曾經在不列顛和日耳曼邊境帶兵,並曾任執政官的弗朗提努斯(Iulius Frontinus ),則提到士兵要練突刺與劈砍。同時,在記載西元2世紀初的達契亞戰爭之Tropaeum Traiani 石柱浮雕上,也記錄著軍團兵使用突刺、劈砍方式攻擊達契亞人,甚至拇指在上,如匕首往下刺的方式進行處決。而在這段文史資料與遺跡的年代,羅馬軍隊已改用龐貝型劍,足證羅馬劍即使到這個階段,也不死守於突刺的使用方式,只是以突刺為重點。

▼在石柱浮雕上,紀載了第二次達契亞戰爭的戰況,羅馬士兵使用的是龐貝型短劍,但運用的方式並不僅止於突刺。